北部地区行政长官是由澳大利亚总督选定的人,担任澳大利亚北部地区的总督。行政长官的选择由总督内阁作出,即总督根据澳大利亚政府的建议,而不是北领地政府的建议行事。

北部地区于1978年7月1日开始自治。现在,总督理事会接受北领地政府的建议。与澳大利亚州长不同,行政长官在该地区不代表女王。他们代表总督,总督是女王在联邦的代表。行政长官的职责是根据赋予该地区自治权的法律治理该地区。行政长官的宪法角色几乎与州长相同,可被视为女王在该领土的间接代表。

署长的副手办公室是在1997年设立的。

现任行政长官是Sally Thomas,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