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游戏制作人是视频游戏开发过程中的负责人。
已知最早在游戏中使用制作人一词的是特里普-霍金斯。他在1982年创建电子艺术公司时成为第一个视频游戏制作人。霍金斯认为,视频游戏制作人可以像唱片制作人一样,控制整个视频游戏的开发。霍金斯从A&M唱片公司带来了唱片制作人,帮助培训第一批视频游戏制作人。
当年,视频游戏制作人被游戏高管和新闻界人士称为 "模仿好莱坞 "的负面声誉。然而,现在它是一个被接受的术语,并在电子游戏中更多地被使用。视频游戏制作人的角色已经被不同的公司和不同的团队所定义。制片人的职位有很多。
视频游戏制作人的收入在视频游戏行业中位居第三。他们的年平均收入为75,000美元。经验不足三年的副制片人挣43,000美元。然而,那些有三至六年经验的人平均每年赚取55,700美元。拥有六年以上经验的执行制片人平均年收入为103,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