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市旗由一块绿地组成,绿地上有一颗白色的四角星,从四角星上放射出蓝色的条纹,每条条纹的边上都有L形的黄线。狭窄的白线将蓝色和黄色元素彼此分开,并与绿色背景分开。官方称该旗帜的高度为3英尺,长度为5英尺。
2002年9月4日通过的城市条例176874,指定了设计和它的含义。绿色代表 "森林和我们的绿色城市";黄色代表 "农业和商业";蓝色代表 "我们的河流"。波特兰市横跨威拉米特河,靠近其与哥伦比亚河的交汇处。2014年9月3日通过的186794号城市条例,更新了比例和潘通色的规格。白色,PMS 279(蓝色);PMS 349(绿色);和PMS 1235(黄色)。
这面旗帜是在1969年由波特兰的一位长期居民,著名的平面设计师R.道格拉斯-林奇(1913-2009)设计的。在林奇的反对下,当时采用的国旗版本包括一个深蓝色的圆周,其中包含黄白相间的城市印章;2002年,林奇和波特兰国旗协会的成员说服市议会简化设计,以更好地反映其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