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列颠王国在1707年《联邦法》中被命名为大不列颠,被称为"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和"一个王国",是西欧不列颠群岛的一个国家,从1707年到1800年一直存在。它是根据《联合法案》将苏格兰王国和英格兰王国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包括整个大不列颠岛及其周围许多岛屿的单一王国。以伦敦威斯敏斯特为基地的新的单一议会和政府控制了这个新国家。自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去世后,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成为英格兰国王以来,苏格兰和英格兰这两个早先的王国一直处于个人联盟状态,共享同一个国家元首。

1801年,根据《1800年联邦法》,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王国在1798年爱尔兰叛乱平息后合并为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