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议会区是为地方政府设立的区域。苏格兰总共有32个议会区。它们都由称为 "理事会 "的统一管理机构管理。议会区于1996年4月1日根据《1994年地方政府等(苏格兰)法案》的规定成立。(1994年(苏格兰)法案》的规定而设立。该法案称其为地方当局区,但大多数人称其为议会区

议会地区在选择使用盖尔语名称时,可以选择被称为comhairle然而,只有Comhairle Nan Eilean Siar(西岛委员会)选择了这种方式,而高地委员会(Comhairle na Gaidhealtachd)则同时使用英文名称和盖尔语名称。

资料来源:2011年苏格兰人口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