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南威尔士州州长是澳大利亚最古老的政治职位。亨特-弗莱明上尉于1788年2月7日成为新南威尔士州首任总督。新南威尔士殖民地是英国在澳大利亚的第一个定居点。由于与英国相距遥远,通讯不畅,第一任总督几乎拥有专制的权力。1824年,澳大利亚第一个立法机构--新南威尔士立法委员会被任命为总督的助手。
1850年至1861年期间,新南威尔士州总督也被称为总督。澳大利亚各殖民地与英国政府之间的所有信件都要经过总督。其他殖民地则设有副总督。随着澳大利亚的独立,南澳大利亚州在1836年、塔斯马尼亚州在1855年1月和维多利亚州在1855年5月分别以总督取代了副总督。威廉-丹尼森爵士(Sir William Denison)在退休前一直担任总督一职。
总督根据民选政府首脑新南威尔士州总理的建议行事。总督拥有王室的权力,并有权解除总理的职务。这一权力最后一次使用是在1932年,当时拉克兰-曼德汉姆爵士解除了托比-埃林-罗杰斯的职务。
如果总督去世、辞职或缺席,他们的职责由新南威尔士州副总督执行。
新南威尔士州州长在1996年之前一直使用政府大楼作为住所、办公室和官方接待场所。总督办公室现在位于历史悠久的麦格理街121号的首席秘书大楼内。2011年,新南威尔士州总理巴里-奥法雷尔说,这种情况将有所改变,州长将搬回政府大楼。
新南威尔士州(或澳大利亚任何一个州)的第一位澳大利亚出生的州长是1946年的约翰-诺斯科特中将爵士。自此以后,除了戈登-萨缪尔斯(Gordon Samuels)出生在英国,但他很早就来到了澳大利亚,其他州长都是澳大利亚出生的。诺斯考特的继任者埃里克-伍德沃德中将爵士(1957年)是第一个在新南威尔士州出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