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6年,伦敦大火发生在伦敦市中心。大火从9月2日持续到9月5日,持续了3天。
据信,这场大火摧毁了居住在该市的8万人中的7万人的家园。不知道有多少人死于这场大火。只有少数人的死亡是确定的,但许多受害者没有记录。另外,这场大火可能使许多人火化,没有留下可辨认的遗体。它威胁到了威斯敏斯特的贵族区(现代的西区)、查理二世的白厅宫以及大部分郊区的贫民窟。然而,它并没有到达这些地区。
火灾发生在布丁巷Thomas Farriner(或Farynor)的面包店。9月2日星期日午夜过后开始,火势迅速扩大。当时的消防员通常会通过摧毁火场周围的建筑物来进行断火,这样火势就不会蔓延。但这并没有很快发生。市长托马斯-布拉德沃斯爵士不知道该怎么办。当他下令采取这种措施时,已经太迟了。伦敦塔守卫队用火药做好了断火措施,阻止了火势向东蔓延。
大火在周一向北推进到市中心。有些人认为是外国人放的火。他们认为是法国人和荷兰人,当时他们是英国在英荷战争中的敌人。周四,大火蔓延了整个城市的大部分地区,摧毁了圣保罗大教堂,并越过了舰队河。差一点就把查理二世在白厅的宫廷给烧了。
灾难造成的社会和经济问题非常大。离开伦敦到其他地方去生活,受到查理二世的强烈鼓励。他担心失去财产的难民会在伦敦造反。尽管提出了许多激进的建议,伦敦还是按照火灾前的街道规划进行了重建。
据说,这场大火还帮助摆脱了1665年袭击伦敦的大瘟疫,9万人口中约有7万人死亡,他们可能在这场大火中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