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37年到1863年,芝加哥的市长任期为一年,之后增加到两年。1907年再次延长至四年,即目前的任期。直到1861年,市政选举都是在三月举行。在这一年,立法将其改为4月。然而,在1869年,选举时间被改为11月,在该年4月到期的任期被延长。1875年,根据1872年的《城市和乡村法》,该市通过投票将选举日移回4月。当约瑟夫-梅迪尔离开去欧洲旅游时,莱斯特-L-邦德担任代理市长。托马斯-霍恩赢得了市长选举,但不能成为市长,所以选举成为无效。从1995年起,任何市长都不能参加政党的竞选,他们被认为是无党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