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见多米尼加各省排名
多米尼加共和国有31个省(西班牙语为provincias)。共和国总统在每个省任命一名民事总督(Gobernador Civil)。省长的唯一职能是在省内代表共和国总统。
居住在该省的人民选举一名参议员(Senador)和至少两名代表(Diputados)参加国民议会。
国家区类似于一个省,但没有民事总督,只有一个市,即国家首都圣多明各-德古斯曼。
每个省都有两(2)个或更多的市镇(西班牙语,单数为municipio)。市政府由民选的市议会和市长管理。市政区(西班牙语,单数为distrito municipal)是一些城市的分区,由一个市议会和一个市长管理。
多米尼加共和国有154个市和202个市辖区。
下表是各省及其首府城市的情况。下表中的人口数字来自2010年的人口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