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塞尔玛到蒙哥马利的游行,促使林登-B-约翰逊总统签署了1965年的《投票权法案》。第一次游行发生在1965年3月7日,被称为血腥星期天。有500-600名民权抗议者在3月7日开始游行,但被警长吉姆-克拉克阻止。达拉斯县(塞尔玛所在地)的警长命令所有21岁以上的白人男子到法院的台阶上报到,他让他们成为副手,并为他们提供装备以对抗抗议者。他们与州警察一起,对抗议者进行了严厉的殴打,有17人被送进医院。他们用夜总会殴打抗议者,向人群发射催泪瓦斯,并从马背上向他们冲锋。

事件被电视转播后,约翰逊总统发布命令,动员阿拉巴马州国民警卫队保护游行者从塞尔玛到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54英里(87公里)的旅程。这第二次游行将于1965年3月21日开始,并于1965年3月25日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州议会大厦台阶上结束。在第二次游行开始之前,约翰逊总统就去了国会,要求他们制定一项法案,以保证所有公民的投票权,并结束投票站的歧视(如人头税和识字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