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学使用变量来描述一个测量。如果其结果是偶然得到的概率小于一个给定值,这样的变量就被称为显著性统计学假设检验被用来检查显著性。

统计学意义的概念是由罗纳德-费希尔提出的,当时他在1925年出版的《研究工作者的统计方法》中提出了统计学假设检验,他将其描述为 "意义检验"。费舍尔建议将二十分之一(0.05)的概率作为拒绝无效假设的方便截止水平。在1933年的论文中,Jerzy Neyman和Egon Pearson建议,在任何数据收集之前,提前设定显著性水平(例如0.05),他们称之为α。

尽管他最初建议将0.05作为显著性水平,但费雪并不打算将这个分界值固定下来,在他1956年出版的《统计方法和科学推断》中,他建议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显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