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是以国王(或王后)的名义统治一个地区的皇家官员。这个词是由 "Vice"(拉丁语,意为 "代替")和 "roy"(法语,意为 "国王")组成。
当一个帝国拥有广泛的领土,而君主却很少访问时,就会使用这一称号。西班牙、葡萄牙、俄罗斯、哈布斯堡和大英帝国都经常使用这一称号。在大英帝国,只有在英属印度的情况下才会任命总督,而且是在1858年为坎宁勋爵任命。否则,它只是总督的一个礼仪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