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所是一个为没有工作的人提供住房和工作的地方。劳改所始于17世纪的英格兰威尔士。第一次使用劳改所一词是在公元1631年阿宾顿市长关于在该镇建造劳改所的报告中。

劳改所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388年的《穷人法》。该法案旨在帮助解决黑死病后工人短缺的问题。它使他们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并阻止他们在其他地方寻找更高薪的工作。这导致国家负责穷人的福利。拿破仑战争后,出现了大量的失业现象。也有机器从农业工人手中接过工作而造成的失业。在19世纪30年代,出现了一系列的歉收。这些事情给现有的照顾穷人的方式带来了太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通过了新的法律,即1834年的《新穷人法》。人们只有进入劳改所生活,才会得到帮助。一些地方希望通过利用人们的自由劳动,从劳改所中获利。大多数人没有技能,无法找到正常的工作,所以工场的工作包括把石头碎成小石子,把骨头打碎做肥料,或者把旧绳子拉开,重新利用纤维。这种旧绳子,被称为Oakum,被用来包装造船的接头,以保持它们的水密性。用一根金属钉子来解开绳子,,,工房的绰号就是钉子

劳改所的生活本来就不轻松。它的生活很艰苦,因此只有那些没有希望找到工作的穷人才会去那里寻求帮助。然而,劳改所确实为儿童提供了免费的医疗和教育。这种帮助是劳改所系统以外的穷人无法得到的。

在19世纪末,"劳改所里住的都是老人和病人,而不是失业的穷人。1929年,法律发生了变化,劳改所变成了医院。一些劳改所被改名为公共援助机构。1948年《国家援助法》通过后,这些机构最终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