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广场火灾
丹麦广场火灾于1980年8月16日发生在英国伦敦市中心的丹麦广场。小罪犯约翰-汤普森(1938-2008)是一家夜总会的顾客。他与一名酒保争吵,因为他认为自己在那里喝酒被多收了钱。汤普森被赶了出去。当晚晚些时候,他带着汽油和纸回来,他用这些东西故意放火烧了大楼,造成37人死亡。1981年5月,汤普森被判定犯有谋杀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他被关在监狱里,直到死亡。
问题和答案
问:丹麦广场大火发生在哪里?答:丹麦广场大火发生在英国伦敦市中心。
问:约翰-汤普森是谁?
答:约翰-汤普森是一名轻罪犯,1980 年在丹麦广场纵火。
问:约翰-汤普森纵火的原因是什么?
答:约翰-汤普森纵火的原因是他在一家夜总会喝酒时被多收了钱,并被赶出了夜总会,因而非常愤怒。
问:约翰-汤普森用什么纵火?
答:约翰-汤普森用汽油和纸张纵火。
问:有多少人在丹麦广场火灾中丧生?
答:37 人在丹麦广场火灾中丧生。
问:约翰-汤普森是否因其行为受到惩罚?
答:是的,约翰-汤普森被判犯有谋杀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
问:约翰-汤普森是否一直被关在监狱里直到死亡?
答:是的,约翰-汤普森在狱中一直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