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司法机构是根据美国宪法组织的美国联邦政府的三个共同平等的部门之一。宪法第三条要求设立一个最高法院,并允许国会设立其他联邦法院,并对其管辖权加以限制。第三条美国联邦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任期至辞职、被弹劾和定罪、退休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