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谬误是指一个论点,其陈述的前提不能支持其提出的结论。非正式谬误往往是由于推理错误而产生的。然后,前提与结论的联系不正确。与形式谬误相比,错误与推理问题有关,因为语言是用来陈述命题的;自然语言允许说更多的东西,而不是形式逻辑的符号所能表达的。所有演绎推理的非正式谬误都包含着前提和结论之间的根本性脱节。这使得论证无效。脱节的产生往往是因为有一个隐藏的共前提。如果说明了这个共同前提,就会使论证有效。

归纳式非正式谬误与演绎式谬误略有不同,因为它们的优点在于前提-结论环节的归纳力度,而不是隐蔽前提的存在。例如,草率概括的谬误,可以粗略地表述为。

p)S是一个P

p)S也是一个Q

c)因此,所有的Ps也都是Qs。

如果PQ的种群都太大,无法完全取样,那么这个说法就是归纳法。在这种情况下,当Ps和Q的数量不足以代表各自的人群时,就会出现草率的概括。重要的是要区分推理原则(演绎或归纳)和论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