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
在现代之前,马恩岛的政府掌握在总督(或副总督)手中,他代表马恩岛主,由他的理事会协助,理事会由其他常设官员(主教、大执事、执法官、检察长等)组成。理事会成为立法会,即马恩岛议会Tynwald的上议院。
在1765年复辟之后(当时马恩岛的权利被 "置于 "或 "归属于 "英国国王),副总督和他的官员是英国政府的代理人,并不对马恩岛人民承担民主责任。在1902年至1918年期间,拉格朗勋爵担任副总督时,众议院(1866年后民选)和副总督之间的冲突达到了顶峰。
部长会议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副总督逐渐将控制权交给了Tynwald,这一过程由1911年、1959年和1969年的委员会和其他机构的报告指导。1949年,由副总督担任主席并包括Tynwald成员的行政委员会成立,此后逐渐成为该岛的有效政府。1958年至1976年间,财政和警察由地方控制。1980年,副总督不再担任行政委员会主席,取而代之的是由Tynwald选出的主席,委员会于1985年重组,包括八个主要委员会的主席;1986年,他们被授予 "部长 "头衔,主席被称为 "首席部长"。1990年,理事会被重新命名为 "部长理事会"。
部门
在19世纪,有几个机构被称为 "Tynwald委员会",它们在民主控制下行使职能。这些机构包括教育委员会(1872年)、公路委员会(1874年)、精神病院委员会(1888年)、政府财产托管人(1891年)和地方政府委员会(1894年)。然而,尽管直接税由Tynwald征收,但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这些委员会的行动自由受到了副总督对岛屿预算的控制以及他对某些成员的任命权的限制。
20世纪50年代后,Tynwald委员会以及其他被称为 "法定委员会 "和 "商业委员会 "的机构的结构变得越来越臃肿,最终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一个 "部长级政府 "系统。
直到2010年4月1日,各部门的情况如下。这些部门成立于1985-1987年,是前Tynwald委员会的继承者。
- 财政部 (1985)
- 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1986)
- 农业委员会(1914-46)
- 渔业监管员(1882-1927),渔业委员会(1927-46)。
- 农业和渔业委员会(1946-86)
- 公共土地托管人(1866-1915),公共土地委员会(1915-50),林业、矿业和土地委员会(1950-86)。
- 教育部 (1987)
- 教育委员会(1872-99年),教育理事会(1899-1946年),马恩岛教育委员会(1946-2009年)(1987年教育部成立后,教育委员会作为民选机构继续存在,但职能有所减少;直到2009年6月才最终解散)。
- 马恩岛中央教育局(1920-23),马恩岛教育局(1923-68)。
- 卫生和社会保障部 (1986)
- 精神病院委员会(1888-1932),精神病院委员会(1932-48),马恩岛卫生服务委员会(1948-86)。
- 养老金和国家健康保险委员会(1920-39),健康保险和养老金委员会(1939-46),马恩岛社会服务委员会(1946-70),马恩岛社会保障委员会(1970-86)。
- 交通部(1986年)(原为公路、港口和地产部;1994年改名)。
- 公路委员会(1776-1874),公路委员会(1874-1946),马恩岛公路和运输委员会(1946-86)。
- 港口专员(1771-1872),马恩岛港口专员(1872-1948),马恩岛港口委员会(1948-86)。
- 马恩岛机场管理局 (1948-86)
- 政府财产托管人(1891-1986年)
- 内政部 (1986)
- 马恩岛警察委员会(1962-81),内政委员会(1981-86)。
- 马恩岛广播委员会(1965-81)
- 民防委员会(1955-81)
- 贸易和工业部(1986年)(原为工业部;1996年改名)。
- 地方政府和环境部 (1986)
- 地方政府委员会(1894-1946),马恩岛地方政府委员会(1946-86)。
- 旅游和休闲部(1986年)(原为旅游和运输部;1994年改名)。
- 广告委员会(1897-1904),广告委员会(1904-31),马恩岛宣传委员会(1931-52),马恩岛旅游局(1952-86)。
- 马恩岛电气铁路局(1957-82),马恩岛客运局(1982-86)。
从2010年4月1日起,各部门的结构和职能进行了重组。除财政部、教育部和内政部外,其他现有部门均已解散,而教育部则更名为 "教育和儿童部"。现在,各部门及其职能如下。
- 财政部
- 社区、文化和休闲部
- 经济发展部
- 旅游、就业、商船、民用航空、贸易、工业、知识产权、公司、信息技术、电子商务、金融服务
- 教育和儿童部
- 环境、食品和农业部
- 农业、渔业、动物健康和福利、植物健康、食品安全、土葬和火葬、水污染、环境卫生、医药产品
- 卫生部
- 内政部
- 基础设施部
- 地方政府、道路交通、高速公路、港口、机场、工作中的健康和安全、规划和保护、建筑控制、废物处理、公共事业、矿山和矿物、车辆的许可和登记
- 社会关怀部
法定机构
如上所述,一些 "法定委员会 "和 "商业委员会 "是在不同时期创建的。一些委员会在1985-1987年被各部门接管,但其他委员会在1987年后继续作为独立的法定委员会。
- 马恩岛公平贸易办公室 (1998)
- 消费者委员会(1972-1981),消费者事务委员会(1981-1998)。
- 金融监督委员会 (1982)
- 保险和养老金管理局 (1996)
- 马恩岛邮局 (1993)
- 马恩岛供水和污水处理局(2010)
- 马恩岛水务局(1946-1972),马恩岛水务局(1972-1974),马恩岛水务和天然气局(1974-1985),马恩岛水务局(1985-2010)。
- 马恩岛天然气管理局(1972-1974)
- 马恩岛电力局 (1983)
- 通信委员会 (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