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是不同社会和经济思想的一个术语。这个词最初是由一群自由主义者使用的,他们在20世纪中期帮助塑造了社会市场经济。新自由主义的特点是自由市场贸易,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个人化,以及从国家福利供给中转移出来。
这些观点是由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威廉-罗普克、沃尔特-欧肯、米尔顿-弗里德曼等人提出的。它们首次在1938年的一次会议上提出。
新自由主义的特点
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市场不能产生公平或公正的结果。在应用新自由主义的理想时,国家也可能进行干预和监管,例如,防止剥削,或确保社会公平和平等。
新自由主义与保护团体--而不是个人--的利益是对立的,例如,这可能是通过对团体的游说,或通过关税或补贴保护国家利益的国家干预来实现。
新自由主义已经远离了中央管理的经济。
新自由主义政府制度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