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是一种关于正确和错误行动的哲学理论。它说,道德上最好的行动是使整体幸福感或 "效用"(有用性)最高的行动。这并不局限于单一行动所带来的幸福,还包括所有相关人员的幸福和所有未来的后果。

该理论主要指出,如果一个行动为最多的人带来了最多的幸福,那么这个行动就是合理的。

该理论由18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如弗朗西斯-赫奇逊(Francis Hutcheson)、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和约翰-斯图亚特-米尔(John Stuart Mill),使之流行起来,但这个想法一直可以追溯到古代

边沁用 "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利益 "来描述这一思想,但没有使用功利主义这个词。是Mill,一个Bentham思想的追随者,为这个思想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