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宪章》并使其广为人知
刘晓波积极参与了《零八宪章》的撰写。然后,他和三百多名中国公民一起签署了《零八宪章》。这是一份宣言,或者说是信念和原则的声明。它是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60周年之际(2008年12月10日)发表的。他们以捷克斯洛伐克第77号宪章的风格写成,呼吁加强言论自由、人权和自由选举。截至2009年5月,《宪章》已征集到8,600多个各界华人的签名。
逮捕
2008年12月8日深夜,警方将刘晓波从家中带走。这时距离《宪章》正式发布还有两天。警方当时还带走了张祖华。他是另一位签署《零八宪章》的学者。据张祖华说,两人被警方带走,是因为警方认为刘、张二人是想让更多的人签署《宪章》。虽然刘强东被单独关押,但他不被允许与律师或家人见面。2009年元旦,他被允许与妻子刘霞和两名警察一起吃午饭。2009年6月23日,北京市政府(检察院)一名官员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准逮捕刘晓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这是一个罪名。北京市公安局在一份新闻稿中说,刘晓波通过散布谣言、诽谤等方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几乎用的就是第105条的字眼。北京公安局还说,刘强东已"完全认罪"。
审判
2009年12月1日,北京警方将刘某的案件移送检察院侦查处理;12月10日,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起诉刘某,并向其律师尚宝军、丁锡奎送达起诉文件。2009年12月23日,他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审。他的妻子未获准旁听庭审,但他的姐夫在场。来自12个国家的外交官--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没有被允许进入法庭。他们不能观看审判。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一些外交官站在法庭外。美国大使馆政治官员格雷戈里-梅和瑞典大使馆一秘尼古拉斯-威克斯是在外面等候的外交官之一。
判决和监禁
12月25日,刘晓波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据刘强东的家人和律师表示,他计划对此进行抗争,要求重新审判。法院表示,《零八宪章》是支持他定罪的部分证据。
中国的政治改革[......]应该是渐进的、和平的、有序的、可控的,应该是互动的,从上面到下面,从下面到上面。这种方式造成的代价最小,导致的结果最有效。我知道政治变革的基本原则,有序可控的社会变革比混乱失控的社会变革要好。一个糟糕的政府的秩序要比无政府状态的混乱要好。所以我反对独裁或垄断的政府制度。这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反对不等于颠覆。
-↪Zs_2009↩刘晓波,"说话罪"的罪名,2010年2月9日。
在《南华早报》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刘晓庆认为,政府将他定罪并送进监狱,违反了中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他说,他没有散布谣言,也没有说别人很坏的话。政府在指控他颠覆时编造了很多东西。他没有撒谎,也没有伤害别人的名誉。他只是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和价值观。
国际反应
世界各地的许多个人、国家和组织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强东。中国政府说不,并告诉中国以外的人不要参与。
2008年12月11日,美国国务院要求释放刘强东。2008年12月22日,一个由学者、作家、律师和人权工作者组成的组织写了一封公开信,要求政府放刘强东出狱。2009年1月21日,包括萨尔曼-拉什迪、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夏进、郑畅在内的300名国际作家通过笔会发表声明,呼吁释放刘晓波。2009年3月,刘晓波因促进言论自由、民主原则和人权而获得由"需要帮助的人"基金会举办的"一个世界电影节"颁发的"同人奖"。
2009年12月,欧盟和美国都正式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不设任何特殊规定和条件。
在法院判决前,中国表示,其他国家应该"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不要做干涉中国内政的事情"。
联合国人权专员纳瓦尼特姆-皮莱针对法庭的结果,对中国的政治权利变得更糟糕表示担忧。德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强烈批评了这一判决,称"尽管在表达意见的其他领域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我对中国政府仍然大规模限制新闻自由感到遗憾"。加拿大和瑞士也谴责这一判决。台湾总统马英九呼吁北京"容忍异议"。2010年1月6日,捷克前总统瓦茨拉夫-哈维尔与其他共产党时期的异议人士一起在中国驻布拉格大使馆递交请愿书,要求释放刘强东。2010年1月22日,欧洲中国研究协会代表36个国家的800多名学者向胡锦涛发出公开信,呼吁释放刘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