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是所有人都应该享有权利的理念。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
今天,这些原则作为法律权利受到国家和国际法的保护。这些原则被视为具有普遍性,这意味着它们适用于每个人,无论其种族、宗教、族裔、国籍、年龄、性别(也包括妇女权利)、政治信仰(或任何其他类型的信仰)、智力、残疾、性取向或性别认同如何。
每个人都有所有这些权利,不可能只给予其中的一部分。
所有人权都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国际社会必须以公正、平等的态度,在同样的基础上,以同样的重视程度,全面对待人权。
-《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世界人权会议,199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