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议会大厦(Bundesgerichtshof
联邦法院(BGH)是德国民事和刑事法律的最高法院。它是德国六个最高法院中的一个。
- 联邦宪法法院(The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 联邦劳动法院(Bundesarbeitsgericht)。
- 联邦金融法院(Bundesfinanzhof)。
- 联邦社会法院(Bundessozialgericht)和
- 联邦行政法院(Bundesverwaltungsgericht)
是其他最高法院。它们只审理有关其法律领域的案件。除非有人的人权受到影响,由联邦宪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来决定,否则不能对任何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历史
联邦法院成立于1950年。其总部设在卡尔斯鲁厄的黑森州 "世袭大公"(即继承人)的旧宫中。
另一部分,即第五刑事法庭设在莱比锡的萨克别墅里。统一后的想法是将所有的法院都搬到那里。法官们不愿意搬迁,因此只有第五刑事法庭从柏林搬到了莱比锡。
第五庭曾在西柏林开会,以便在该市审理上诉案件,而不必将罪犯带到整个DDR。2002年8月22日,联邦行政法院也搬进了别墅麻袋。
新的总部大楼
法院
组织
BGH被划分为 "参议院"。每个参议院有一名法官作为主席和四名陪审员。
有
业务分布
民事上诉法院
哪个参议院审理一个案件取决于争论的内容。
I.版权、商标权、不诚实的竞争
II.公司法
III.政府责任
IV.继承和保险法
V.财产法
VI."Deliktsrecht" 非法行为侵权后的赔偿
VII.规划和建筑法律和法规以及合同
VIII.消费者和租金法
IX.律师和税务顾问的行为,破产法
X.专利和注册设计法,"种类保护"(即保护育种者种植的植物种类)。
Xa.专利法、旅游合同法
XI.银行法、贷款和股票交易法
XII.家庭法和商业租金法
刑事部门
刑事参议院审理来自24个地区高等法院的案件,德语:Oberlandesgerichte。哪个参议院取决于上诉来自哪个法院。
1.班贝克、卡尔斯鲁厄、慕尼黑、纽伦堡和斯图加特,以及武装部队犯罪和危害国防罪、税法。
3.策勒、杜塞尔多夫、奥尔登堡和石勒苏益格以及国家安全犯罪。
4.哈姆、瑙姆堡、罗斯托克、萨尔布吕肯和茨韦布吕肯,以及交通犯罪。
联邦法院院长
没有。 | 命名 | 出生和死亡 | 学期开始 | 期限结束 |
1 | H.c. Hermann Weinkauf博士 | 1894年2月10日-1981年7月9日 | 1950年10月1日 | 1960年3月31日 |
2 | 布鲁诺-海辛格博士(Dr. h.c. Bruno Heusinger) | 1900年3月2日-1987年8月3日 | 1960年4月1日 | 1968年3月31日 |
3 | Dr. h.c. Robert Fischer博士 | 1911年8月22日-1983年3月4日 | 1968年4月1日 | 1977年9月30日 |
4 | Gerd Pfeiffer博士教授 | 1919年12月22日-2007年2月1日 | 1977年10月1日 | 1987年12月31日 |
5 | Walter Odersky博士教授 | * 1931年7月17日 | 1988年1月1日 | 1996年7月31日 |
6 | h.c. Karlmann Geiß博士 | *1935年5月31日 | 1996年8月1日 | 2000年5月31日 |
7 | 贡特-赫希博士教授 | *1943年1月30日 | 2000年7月15日 | 2008年1月31日 |
8 | 克劳斯-托尔克斯多夫博士教授 | *1948年11月14日 | 2008年2月1日 |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Bundesgerichtshof?答:联邦法院是德国最高的民法和刑法法院。
问:德国有多少个最高法院?
答:德国有五个最高法院。
问:德国的其他四个最高法院是什么?
答:其他四个最高法院是:联邦最高法院(Bundesarbeitsgericht)、联邦财政法院(Bundesfinanzhof)、联邦最高法院(Bundessozialgericht)和联邦最高法院(Bundesverwaltungsgericht)。
问:最高法院审理什么类型的案件?
答:每个最高法院都审理有关其法律领域的案件。
问:有人可以对任何一个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吗?
答:不可以,除非有人的人权受到影响,否则不能从任何一个最高法院上诉。
问:什么样的案件会属于联邦宪法法院的管辖范围?
答:涉及侵犯人权的案件将属于联邦宪法法院的管辖范围。
问:联邦宪法法院的作用是什么?
答:联邦宪法法院负责裁定一个人的人权是否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