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制宪会议巴基斯坦的第一个议会,于1947年8月10日举行首次会议。第二天,奎德-阿扎姆-穆罕默德-阿里-真纳(1876-1948)当选为议会主席,新的国旗获得批准。1947年8月14日,真纳发表演讲,概述了未来独立的巴基斯坦政府的重要原则。真纳被选为巴基斯坦的第一任总督。议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巴基斯坦编写一部新宪法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大会在1949年3月12日就 "目标决议 "达成了一致。一个由24名制宪会议成员组成的特别委员会根据 "目标决议 "中的观点制定了一部宪法。1954年10月24日,总督古拉姆-穆罕默德(Ghulam Muhammad)在宪法草案提交之前关闭了议会。议会主席采取了法律行动,因为他认为关闭议会是非法的。他在联邦法院败诉。

1955年5月28日,第二次巴基斯坦制宪会议成立。他们撰写了新宪法,并于1956年3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