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殖民地,在17世纪也被称为皇家殖民地,是英国和后来的大英帝国的一种殖民地管理方式。王室或皇家殖民地由君主决定的总督来统治。到了十九世纪中叶,君主根据殖民地事务大臣的建议任命皇家总督。在"皇家殖民地"的名义下,后来被称为王室殖民地的第一个是英国弗吉尼亚殖民地。这发生在1624年,当时王室取消了给弗吉尼亚公司的皇家宪章。
直到十九世纪中叶,"直辖殖民地"一词只用于指那些通过战争获得的殖民地。例子包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英属圭亚那,以及定居的殖民地,如加拿大、纽芬兰、新南威尔士、昆士兰、南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维多利亚、西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后来成为多米尼加。这个词一直沿用到1981年,当时《1981年英国国籍法》将剩余的英国殖民地重新归类为"英国附属领土"。从2002年起,这些领土被称为英国海外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