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海外领土是联合王国认为在其主权之下的14个领土之一,但不是联合王国本身的一部分。
1981年以前,这些领土被称为殖民地或直辖殖民地。英国海外领土也被称为联合王国的海外领土、英国的海外领土,或者在上下文明确的情况下,简称为海外领土。
泽西岛、格恩西岛和马恩岛领土虽然也在英国王室的主权之下,但与联合王国的宪法关系略有不同,因此被列为王室属地而非海外领土。领土和属地不同于英联邦,英联邦是前英国殖民地的自愿联合体。
在历史上,殖民地应与保护国和被保护国区分开来,后者虽然在英国的控制下,但名义上是独立国家,而殖民地则是英国国家的一部分。殖民地也不应与多米尼加混淆,后者统称为英联邦,是独立的国家,在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规》颁布后,被认为在帝国和英联邦内与联合王国享有平等的主权地位。香港等英属殖民地与其他殖民地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直接由英王管理,没有百慕大等自治殖民地的地方自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