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斯托克斯-保罗(1885年1月11日-1977年7月9日)是美国妇女参政主义者和活动家。她与露西-伯恩斯等人一起,领导了一场成功的妇女选举权运动。她的工作导致了1920年美国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的通过。露西-伯恩斯是美国全国妇女选举权协会(NAWSA)的成员,她曾和爱丽丝-保罗一样受到了恶劣的待遇,但她却以苦难的方式去挽救妇女权利。露西-伯恩斯是在伦敦的警察局遇到爱丽丝-保罗的,当时两人都因为抗议议会而被捕。
保罗是1923年提出的《宪法》平等权利修正案(ERA)的原作者。平等权利修正案直到1972年才提交参议院表决。那一年,它被参议院批准,并提交给各州立法机构批准。該修正案需要得到38個州的批准。在截止日期之前,没有足够的州--只有35个州--投了赞成票。然而,人们仍然努力让各州通过国会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的ERA。另一些人正在努力在美国宪法中增加新的平等修正案。另外,美国几乎有一半的州已经将ERA纳入州宪法。爱丽丝-保罗受到了恶劣的待遇,但她为妇女权利挺身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