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司法中心
联邦司法中心是美国联邦法院的教育和研究机构。国会的一项法案( :629)于1967年成立该中心。设立中心的想法来自美国司法会议。
该中心的主要活动是:
法律规定了该中心董事会的成员。美国首席大法官是中心董事会的当然主席。董事会还有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司法会议选出的7名法官。董事会任命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主任任命中心的工作人员。自1967年成立以来,该中心已有10位主任。杰里米-福格尔法官于2011年担任主任。他于1998年被任命为美国加州北区的地区法官,但成为主任后一直居住在华盛顿特区。副主任是John S. Cooke。
瑟古德-马歇尔联邦司法大楼
历程
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和司法部门的其他成员希望有一个单独的机构,为联邦法院开展研究和教育项目。他们希望一个独立的机构能够建立司法机构的机构独立性。他们向国会建议成立联邦司法中心。他们希望,定期的研究和教育方案将提高联邦法院的效率,缓解下级法院的积压案件。
该中心由自己的董事会管理。联邦司法中心向法院提供独立的社会科学研究和教育方案,以改善司法管理。
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初,司法会议和行政办公室越来越多地委托开展研究项目,以审查司法行政问题,同时组织教育方案,帮助法官处理日益增多和复杂的案件。然而,这些研究和教育方案没有长期的工作人员或资金。在1961年增加了60个新的地区法官职位后,对制度化的司法研究和教育计划的支持增加了,这表明仅靠法官的数量并不能解决法院工作过度的所有问题。许多法官和律师要求设法改善法院的研究和教育工作。
该中心包括几个办公室和部门。
主任办公室
主任办公室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及其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其系统创新和发展办公室为中心的教育和研究提供技术支持。通信政策和设计处负责编辑、制作和分发中心的所有印刷和电子出版物,经营联邦司法电视网,并通过信息服务处维持一个司法行政材料图书馆。
研究部
研究司经常应司法会议及其委员会、法院本身或联邦系统其他团体的要求,对联邦司法程序、法院管理和判刑及其后果进行经验性和探索性研究。James B. Eaglin是研究司的现任司长。
联邦司法史办公室
联邦司法史办公室制定与司法部门历史有关的方案,并帮助法院制定自己的司法史方案。
教育司
教育司为联邦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举办教育课程。布鲁斯-克拉克是教育司的现任司长。
司法间事务办公室
司法间事务办公室执行中心的法定任务,即向外国司法系统的官员提供有关联邦法院的信息,并获取有关外国司法系统的信息,以帮助中心执行其他任务。
中心董事会
该中心的董事会成员包括:
- 美国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主持。
- 美国第十一巡回上诉法院Susan H. Black法官;
- 加利福尼亚州中区美国地区法院David O. Carter法官
- 美国北达科他州地区法院治安法官Karen Klein;
- 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Loretta A. Preska法官
- 美国内华达地区法院Philip Martin Pro法官
-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破产法院Stephen Raslavich法官
- 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William B. Traxler Jr.法官,以及
- James C. Duff,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主任。
一个非营利组织联邦司法中心基金会为该中心争取支持。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联邦司法中心?答:联邦司法中心是美国联邦法院的教育和研究机构。
问:联邦司法中心是何时成立的?
答:联邦司法中心是在1967年通过国会法案成立的(28 U.S.C. § 620: 629)。
问:谁提出了为联邦法院建立一个中心的想法?
答:建立联邦法院中心的想法来自美国司法会议。
问:联邦司法中心的主要活动是什么?
答:联邦司法中心的主要活动包括为联邦法官、法院雇员和其他人提供指导和继续教育及培训;就联邦法院的运作和研究提出建议;以及对联邦司法程序、法院运作和历史进行研究。
问:谁在联邦司法中心的董事会任职?
答:美国首席大法官是该中心董事会的当然主席。董事会成员还包括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主任和由司法会议选出的七名法官。
问:联邦司法中心的主任和工作人员由谁任命?
答:联邦司法中心的董事会任命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主任任命中心的工作人员。
问:谁是联邦司法中心的现任主任?
答:Jeremy Fogel法官是联邦司法中心的现任主任,于2011年被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