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派是19世纪50年代"流血的堪萨斯"时代在堪萨斯地区的定居者。他们反对将奴隶制扩展到堪萨斯州。这个名字来自于"自由州"一词。这意味着美国一个没有奴隶制的

一些自由党人是来自新英格兰的废奴主义者。其他自由党人则是从俄亥俄州、爱荷华州和其他中西部州来到堪萨斯州的废奴主义者。然而,大多数自由邦人,无论来自何方,一开始都不声称自己是废奴主义者。相反,自由州的官方路线支持将所有黑人排除在堪萨斯州之外的想法。虽然他们自己没有奴隶,但大多数人对黑人有偏见,认为他们是低等人。大多数定居者似乎只想让白人拥有自由的土地。

堪萨斯地区支持奴隶制的南方人说,所有自由邦人都是废奴主义者。这是为了激励南方的反对派。然而,Eli Thayer和其他新英格兰公司的领导人否认他们正在寻求废除奴隶制。另外,自由派在1855年起草的托皮卡宪法失败了,将排除任何黑人在堪萨斯州定居。这是无论他们是奴隶还是自由人。相反,废奴主义者则希望所有黑人享有平等权利,结束对他们的歧视

随着时间的流逝,"流血堪萨斯"的暴力事件增多,废奴主义者开始与自由州运动联系在一起。1858年,自由州人提出了第二部宪法,即《利文沃斯宪法》,该宪法禁止奴隶制,并将选举权赋予黑人。这部宪法也因双方矛盾未解决而失败。堪萨斯州在1861年第四部也是最后一部怀安多特宪法达成一致后,成为一个州。堪萨斯州的霍尔顿(Holton)是以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的自由派人士爱德华-德怀特-霍尔顿的名字命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