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和其他一些英语国家,文法学校是几种不同类型的学校之一。
这个词已经使用了几个世纪。最初,它们是教授拉丁文的学校。最近,它们是学术性的中学。
在维多利亚时代后期,英格兰和威尔士各地的文法学校都进行了中学教育的重组。苏格兰则发展了不同的制度。在海外的英国领土上也建立了文法学校,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发展。
它们被描述为"英格兰和威尔士国家资助的中等教育的选拔层"。文法学校在20世纪中期,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选拔性"学校。这意味着他们选择了他们认为能从这种教育中获得最大收益的申请人。挑选的方式是通过11+测试,其中包括智商测试。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了使它更多地基于本地能力,而不是教学学习。
1960年代和70年代的工党政府努力以综合学校取代文法学校。综合学校向各种能力的儿童开放,类似于美国的高中。
因此,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一些文法学校完全独立并收取费用。许多其他学校被取消或成为综合学校。在这两种情况下,许多学校的名称中都保留了"文法学校"的字样。目前仍有164所国营文法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