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兹众议院是国民议会两院之一,另一个是参议院。它是根据1981年宪法,由总理乔治-卡德尔-普莱斯创建的。议员通常被称为"地区代表",而不是议会成员。
地区代表是通过在各自的选区中获得多数票而当选的,采用"得票最多者当选"制。此外,他们还必须赢得50%以上的选票才能当选。该机构是1954年成立的英属洪都拉斯立法议会的直系后裔,有9名民选议员。此后,该机构曾多次扩大:1961年为18人,1984年为28人,1994年为29人,2008年最终为31人。伯利兹众议院多数党领袖通常成为伯利兹总理。然而,如果该领导人拒绝担任总理,他/她可以任命一位新的党的领导人,或任命该党的任何高级成员,过去曾担任内阁部长。
按地区分列的众议院现任成员
根据选举和边界司的资料,当选代表及其选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