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是指公民选举代表为他们制定法律。这是当今大多数现代国家的做法。

在许多代议制民主国家美国加拿大印度等),代表是通过选举产生的。选举可以通过多数票或多数票或其他方式获胜。理论上可以用其他方法,如分配(抽签选择)来代替。此外,代表有时还拥有选择其他代表、总统或其他政府官员的权力(间接代表)。

直接民主是指公民自己投票赞成或反对具体的提案或法律。古希腊的一些城邦就有这种制度。在现代国家人口众多的情况下,只有偶尔才有可能这样做。这种情况发生在公民投票或全民投票中。

在民主国家,决定重大选举制度改革的最终权力在人民手中。对于选举法或投票机制的任何拟议改革,民主党人往往会提出的关键问题是:"它是否会真正提高选民的能力,使他们能够摆脱不满意的统治者,并由其他人取而代之?""民主党人认为,这种基本能力是防止坏政府和滥用权力的最佳保护。

不允许选民更换政府的政体不是民主政体,通常是独裁或一党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