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土著土地信托基金ALT)是一种非营利组织,代表澳大利亚土著社区持有一块土地的永久产权。政府根据永久租约将土地授予社区,通常是在社区提出传统所有权的合法要求之后。根据原住民所有权授予的土地是不可剥夺的,这意味着它不能被购买、出售、交易或赠送。土地信托基金是由社区指定的组织,负责合法持有地契

有几个州和地区颁布了建立土著土地信托的法律,但并非所有州和地区都颁布了。在南澳大利亚州,只有一个土著土地信托机构。它是根据1966年《土著土地信托法》设立的。它拥有南澳大利亚州土著土地的所有权,并组织对这些土地的管理和控制。西澳大利亚州的土著土地信托基金是根据1972年《土著事务规划局法》设立的。它为土著社区的利益获取和持有土地并进行管理。它拥有该州约2,700万公顷(11%)的土地,其中大部分土地以前由州政府持有。在昆士兰,有多个土地信托机构。它们是根据该州1991年的《土著土地法》建立的。在北领地,土地信托基金受1976年《土著人土地权利法》管辖,该法还规定了各团体对土地提出要求的方式。土地信托基金持有通过《土地权利法》交还给传统土著所有者的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