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安那(西班牙语:Luisiana)在1763年至1801年间是新西班牙总督辖区的一个行政区。它包括密西西比河流域以西的地区,以及新奥尔良。西班牙从法国获得了这块领土,法国在1682年以国王路易十四的名字将其命名为 "路易斯安那"。它有时被称为西班牙的路易斯安那。根据《第三次圣伊尔德丰索条约》(1800年)和《阿兰胡埃斯条约》(1801年)的条款,该地区被交还给了法国。1802年,西班牙国王查理四世在10月14日写了一份皇家法案。这改变了转让的方式并概述了条件。
然而,西班牙同意仍然管理该殖民地,直到法国官员前来并正式移交(1803)。仪式于1803年11月30日在新奥尔良的市政厅举行。这距离法国根据 "路易斯安那购买计划 "向美国割地的手续仅有三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