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特条约
根特条约》是结束美利坚合众国和英国之间1812年战争的和平条约。它于1814年12月24日在佛兰德斯城市根特签署。该条约将两国的边界恢复到战争开始前的界限。
该条约于1814年12月30日得到议会的批准。它由摄政王(未来的国王乔治四世)签署成为法律。1815年1月初,安德鲁-杰克逊领导的美国军队在新奥尔良之战中取得了重大胜利。该条约在1815年2月被美国参议院(一致)批准后才开始生效。
签署《根特条约》。舰队司令詹姆斯-甘比尔正在与约翰-昆西-亚当斯握手。另外,英国负责战争和殖民地事务的副国务卿亨利-高本拿着一个红色文件夹。
根特市Veldstraat街的建筑物上的牌匾。这是美国全权代表逗留的地方,也是条约谈判的地点之一。它位于Veldstraat 47的 "Esprit "零售店。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根特条约》?答:《根特条约》(Treaty of Ghent)是结束1812年美英战争的和平条约。
问:《根特条约》是何时签订的?
答:《根特条约》于1814年12月24日签订。
问:《根特条约》是在哪里签订的?
答:《根特条约》在弗拉芒城市根特签订。
问:《根特条约》做了什么?
答: 条约将两国边界恢复到战争开始前的界线。
问:《根特条约》何时获得议会批准?
答:议会于1814年12月30日批准了《根特条约》。
问:谁将《根特条约》签署为法律?
答: 《根特条约》由摄政王(未来的国王乔治四世)签署成为法律。
问:《根特条约》何时生效?
答:《根特条约》直到1815年2月被美国参议院(一致)批准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