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历山大-大仲马,fils(fils是法语中儿子的意思),(1824年7月27日-1895年11月27日)是亚历山大-大仲马的儿子,父亲(père是法语中父亲的意思)。和他的父亲一样,大仲马也是一位著名的作家和剧作家。

大仲马出生在法国巴黎,是裁缝玛丽-凯瑟琳-拉贝和小说家大仲马的私生子。1831年,他的父亲在法律上承认了他的身份(他收养了他),并确保小仲马在古波学院和波旁学院接受尽可能好的教育。当时,法律允许大仲马老人将孩子从母亲身边带走。她的痛苦激发了大仲马fils写悲剧性女性人物的灵感。他几乎在所有的作品中都强调文学的道德目的,在1858年的剧本《非婚生子》Le fils naturel)中,他写道:如果一个男人是私生子的父亲,那么他就有义务使这个孩子合法化,并与这个女人结婚。

大仲马的父辈曾祖父母是一位法国白人贵族和一位年轻的海地黑人妇女。在寄宿学校里,大仲马fils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讽。这些问题都深刻地影响了他的思想、行为和写作。

1844年,大仲马搬到圣日耳曼-恩拉耶与父亲同住。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位年轻的歌妓玛丽-杜普勒西(Marie Duplessis),她是他的浪漫小说《茶花女》La dame aux camélias)的灵感来源。这部小说被改编成戏剧,英文名为Camille(尤其是在美国),是威尔第1853年歌剧《特拉维塔》的基础。虽然他承认自己是因为需要钱才进行改编的,但他凭借这部剧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有了这部作品,大仲马fils的戏剧创作生涯开始了,不仅在他生前超越了他父亲,而且在19世纪下半叶的大部分时间里,他的戏剧创作在法国严肃的舞台上占据了主导地位。此后,他几乎放弃了小说创作(尽管他的半自传体的《克莱蒙梭事件》(1867年)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1864年,大仲马与娜佳-纳雷什金结婚,并与她生了一个女儿。纳雷什金去世后,他与亨利埃特-雷尼尔结婚。

1874年,他被法兰西学院录取,1894年被授予荣誉军团勋章。

大仲马的儿子亚历山大-大仲马于1895年11月27日在伊夫林的Marly-le-Roi去世,被安葬在巴黎的蒙马特教堂。也许是巧合,它离玛丽-杜普勒西斯只有100米左右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