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加宪法》规定,多米尼加共和国国旗中央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架;十字架的臂膀伸向国旗两侧,并将国旗分成四个长方形----左边的长方形是蓝色(上)和红色(下),右边的长方形是红色(上)和蓝色(下)。白十字的宽度是其中一个长方形高度的一半。
国旗和其他拉美国家的国旗和战旗一样,在白色十字的中央有一个小小的国徽,但在国徽(商船使用的旗帜)上没有国徽。
多米尼加国旗是在独立的第一天(1844年2月27日)创建的;它是根据海地国旗创建的,但有一个白色的十字架;即上面有两个蓝色的矩形,下面有两个红色的矩形。颜色来自法国国旗。这就是第一面国旗。
1844年11月6日的第一部《多米尼加宪法》并没有对长方形的分布做出任何规定,但从一开始,国旗就以颜色的交替来表示(即上面是蓝色和红色,下面是红色和蓝色);这就是第二国旗。只有1908年的宪法对颜色的分布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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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旗和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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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面国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