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总督定义与职权详解 含任命程序与历史背景
加拿大总督是代表加拿大君主(即女王或国王)在联邦层面的正式代表。君主通常不会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因为同一位君主同时也是其他英联邦王国的国家元首。总督在形式上拥有君主在加拿大的大部分权力,但在现代惯例下,这些权力通常按着由政府(尤其是由加拿大总理)提出建议的方式来行使。
主要职能与日常职责
- 宪政职能:总督在宪法上承担重要形式性角色,包括召集议会、休会、解散议会以及批准(Royal Assent)国会通过的法案,使之成为法律。
- 任命权:总督根据总理或内阁的建议任命内阁部长、参议员、联邦法官和高级外交官等公务人员(在理论上这些任命由君主签署,但在加拿大通常由总督代表君主执行)。
- 仪式性与象征性职务:主持官方典礼、发表“御座演说”(由政府拟定,宣示新议会会期的政策方向)、接受国家勋章与嘉奖,代表加拿大出席或主办国家级活动。
- 社区与公益活动:总督作为国家象征,会见民间团体、参与慈善与社会议题、担任各种组织的名誉赞助人,促进国家团结与公共参与。
- 军队名义上的总司令:总督是名义上的三军统帅(Commander-in-Chief),行使的通常是礼仪性与象征性职能。
任命程序与任期
- 形式上,总督由君主任命;但按宪制惯例,这一任命是基于加拿大总理的建议。也就是说,总理提名人选,君主批准并正式任命。
- 任期在宪法上通常以“由君主的旨意”(At Her/His Majesty's pleasure)表示,但惯例上多为约五年,具体可延长或缩短,取决于政府与总督之间的协商与政治需要。
- 就职时,总督需宣誓履行职责并进行相关仪式;若离任,亦会有正式交接程序。总督可因健康或其他原因辞职;理论上也可在君主根据总理建议下被罢免,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
保留权力(Reserve powers)与宪政危机
除了按总理建议行使权力外,总督在非常规或宪政危机时拥有若干所谓的“保留权力”,可在极端情况下独立决定,例如:
- 在没有可行政府能够取得下议院信任时,任命能获得下议院信任的总理;
- 在极端情况下拒绝总理请求解散议会或拒绝罢免内阁成员;
- 在罕见情况下解除总理职务(dismissal)。
这些权力很少使用,且其行使常伴随重大争议。历史上著名的实例包括1926年的“金-拜恩事件”(King–Byng Affair),当时总督拒绝了总理的解散议会请求,引发对总督权力范围与负责制宪惯例的长期讨论与演变。
历史背景与演变
- 1867年《英属北美法案》(即加拿大宪法的早期形式)确立联邦制与君主制下的政府架构,总督最初多由英国政府或君主直接委任,代表英国在加拿大行使权力。
- 随着加拿大逐渐取得自治权(尤其是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以及国家认同增强,总督的任命与来源逐步本地化,开始由加拿大总理主导人选,且多为加拿大人担任。
- 1952年,文森特·马西(Vincent Massey)成为首位由加拿大出生的总督,标志着职责本土化的重要里程碑。此后总督席位逐渐更多地由具有多元背景的加拿大公民担任。
与省级君主代表的关系
在加拿大的联邦体制中,君主在联邦层面由总督代表,在省级由省督(Lieutenant Governor)代表。总督负责联邦事务,省督负责各省的立法与行政仪式性职责,二者在各自权限范围内独立运作,但同属君主制的构成部分。
例子与近年变动
- 历史事件:1926年金-拜恩事件影响了总督在加拿大政治中的角色与惯例;2008–2009年议会危机与特定的休会/解散请求也曾把总督的决定置于公众关注之下。
- 近年人事变动:朱莉-帕耶特(Julie Payette)于2017年10月2日就任加拿大总督,但后来因与副手和工作人员之间的职场行为指控及调查结果,在2021年1月宣布辞职。随后,玛丽·西蒙(Mary Simon)于2021年7月26日就任加拿大总督,成为首位出任该职的原住民代表。
实践中的现实与公众期待
现代加拿大社会通常期待总督在尊重宪政惯例的前提下,履行非党派、团结全国的象征性与礼仪性角色。在罕见的宪政紧急情况下,总督必须谨慎衡量法律、惯例与民主原则,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与宪法秩序。
小结:加拿大总督既是君主的代表,又是加拿大宪政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虽然大多数权力按惯例由总理和内阁建议行使,但总督在关键时刻拥有重要的宪政权力与责任。理解总督的角色,需要结合法律条文、宪政惯例及历史先例来全面把握。
正式标题
由于加拿大有两种官方联邦语言,总督的头衔有英文和法文两种。
总督的风格和头衔的全称是,英文的。Her Excellency The Right Honourable Julie Payette, Chancellor and Principal Companion of the Order of Canada, Chancellor and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Military Merit, Chancellor and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Merit of the Police Forces, Governor General and Commander-in and over Canada; and in French:Son Excellence la très honorable Julie Payette, chancelière et compagne principale de l'ordre du Canada, chancelière et commandeuse de l'ordre du mérite militaire, chancelière et commandeuse de l'ordre du mérite des forces de police, gouverneure gnérale et commandant en chef du Canada
问题和答案
问:谁是加拿大的总督?答:加拿大总督是代表加拿大女王(或国王)的人。
问:加拿大女王在加拿大呆的时间多吗?
答:不,加拿大女王在加拿大呆的时间不多,因为她也是其他几个国家的女王。
问:总督是如何选出来的?
答:从技术上讲,总督是由女王选定的,并被允许使用女王的几乎所有权力。然而,大多数时候,如果没有加拿大总理的建议,女王和总督都不会使用他们的权力。女王通常总是会选择总理希望他们选择的人成为总督。
问:总理通常会建议总督做什么?
答:总理通常建议总督使用他/她的权力来做他们建议的事情。
问:首相何时必须直接向女王报告?
答:当首相想要做一些总督不允许自己做的事情时,必须直接找女王,比如任命4或8名额外的参议员进入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