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错乱辩护
在刑事审判中,精神错乱辩护是指被告因患有精神疾病而不对其行为负责的主张。自《汉谟拉比法典》以来,被确定为精神错乱的人就被免除了全部刑事处罚。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法律上的精神错乱有不同的定义。对精神错乱的认定通常会导致被告被禁闭在精神健康机构而不是监狱中。第一个使用这种辩护的是丹尼尔-西克斯,他在1859年杀死了他妻子的情人弗朗西斯-巴顿-基(弗朗西斯-斯科特-基的儿子)。
应用
在英国、爱尔兰和美国,使用精神错乱辩护的情况很少。然而,在英国,对精神错乱的抗辩一直在稳步增加。减轻处罚的因素,包括不符合精神错乱辩护条件的事情,如醉酒(或更常见的是能力减弱),可能会导致减少指控或减轻刑罚。
谁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是美国的一个问题。在小约翰-欣克利案审判之前,大多数州的举证责任由政府承担。此后,许多州要求辩方证明被告在法律上患有精神病。在政府仍然承担举证责任的地方,检方的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在辩方承担举证责任的地方,标准是优势证据(较低的标准)。
专家证言
精神错乱的辩护是基于法医精神健康专业人员的评估,并根据司法管辖区的情况进行适当的测试。他们的证词为陪审团(或法官在长桌审判中)提供指导。但他们不得为被告的刑事责任作证。这要由陪审团或法官来决定。精神健康专家可以证明,在犯罪时,被告是否明白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如果被告当时是在妄想状态下行事,并且仍然可以判断是非,那么他就不是精神错乱,可以受到惩罚。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刑事审判中的精神错乱辩护?答:精神错乱辩护是指被告因精神疾病而不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主张。
问:在历史上,被确定为精神错乱的人是否可以免于全部刑事处罚?
答:是的,自《汉谟拉比法典》以来,被确定为精神错乱的人就被免除了全部刑事处罚。
问:各司法管辖区对法律上的精神错乱是否有不同的定义?
答:是的,不同司法管辖区对法定精神错乱有不同的定义。
问:被认定为精神失常的被告通常会发生什么?
答:被认定为精神失常的被告通常会被关在精神健康机构而不是监狱里。
问:谁是第一个使用精神错乱辩护的人?
答:丹尼尔-西克斯(Daniel Sickles)是1859年第一个使用精神错乱辩护的人,当时他杀死了他妻子的情人弗朗西斯-巴顿-基(Francis Barton Key)。
问:精神错乱辩护在今天的刑事审判中是否普遍使用?
答: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成功使用精神错乱辩护的频率一直在稳步下降,但今天在一些刑事审判中仍在使用。
问:精神错乱辩护的目的是什么?
答:精神错乱辩护的目的是承认一些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可能没有能力理解其行为的后果,因此对其行为不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