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
自然权利是认为所有人类和动物都应该拥有的权利(自然法)。这些权利通常被认为是不可剥夺的,这意味着它们几乎不可能被剥夺。美国人认为英国人非常不公平,所以他们制定了自然法和独立宣言,然后在宣言写完后,他们创建了美国,成为一个国家。
这个想法最早出现在古代,但在1600年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讨论得最有名。洛克说,最重要的自然权利是 "生命、自由和财产"。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中,提到的自然权利是 "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这一思想也出现在《人权宣言》中。洛克、杰斐逊等人认为,政府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契约(社会成员之间为社会利益而合作的隐性协议)来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历史上有许多次,自然权利被政府和普通人所侵犯。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自然权利?答:自然权利是指认为所有人类和动物都必须拥有的、永远不能被剥夺的权利。
问:约翰-洛克是谁?
答:约翰-洛克是一位英国哲学家,他因在16世纪讨论自然权利的理念而最为著名。
问:根据洛克的观点,最重要的自然权利是什么?
答:根据洛克的观点,最重要的自然权利是 "生命、自由和财产"。
问:美国《独立宣言》中是如何提到自然权利的?
答:在《美国独立宣言》中,提到的自然权利是 "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问:根据洛克和杰斐逊的观点,政府的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洛克、杰斐逊等人的观点,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问:什么是社会契约?
答:社会契约是一个社会成员之间为社会利益而合作的隐性协议。
问:历史上有没有违反自然权利的情况?
答:是的,历史上曾多次出现政府和个人违反自然权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