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签证(拉丁文carta visa的缩写,意为 "已经看到的文件")是一个国家给予的允许某人前往该国的许可。签证是一份由大使馆盖在一个人的护照上的文件。它指明访问的种类,并说明此人可以停留多长时间。有时,人们在获得签证之前需要经过大使馆的面试。
许多国家要求外国游客在进入该国之前必须持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但也有例外情况(见下文中的此类例子)。
签证与进入(或离开)一个国家的请求有关,因此,对一些国家来说,它不等同于外国人进入和留在该国的实际正式许可。
一些国家,如前苏联的一些国家,要求其公民,有时也要求外国旅行者获得出境签证,以获准离开该国。直到2004年,在俄罗斯的外国学生在被大学录取后只获得入境签证,必须获得出境签证才能回国。此后,这一政策发生了变化,现在外国学生可以获得多次入境(和出境)签证。
发行条件
有些签证可以在抵达时获得,或事先在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有时也可以通过专门的旅行社在出发国获得发证国的许可后获得。如果在本国没有大使馆或领事馆,那么就必须前往第三国(或通过邮寄申请),并设法在那里获得签证。对签证的需求通常取决于申请人的公民身份,申请人计划停留多长时间,以及申请人可能希望在他访问的国家进行的活动。这些可能导致不同的正式签证类别,有不同的签发条件。
一些国家(但不是所有国家)有互惠的签证制度:如果A国要求B国的公民有签证才能去那里旅行,那么B国可以实行互惠,要求A国的公民有签证。同样,如果A国允许B国的公民免签证入境,B国也可以允许A国的公民免签证入境。
这种互惠的签证制度的例子有:。
签发签证可能会收取费用;这些费用通常也是对等的,所以如果A国向B国的公民收取50美元的签证费,B国通常也会向A国的游客收取同样的费用。所收取的费用也可能由每个大使馆决定。类似的互惠原则通常适用于签证的期限(允许申请进入该国的期限)和一个人可以用签证尝试进入的次数。对某些国家的签证申请进行加急处理,通常会产生额外的费用。
近年来,随着美国决定向各国国民收取100美元的签证处理费(不退还,即使没有签发签证),这种互惠费用变得更加普遍。包括巴西、智利和土耳其在内的一些国家也采取了对等措施。巴西要求在进入该国之前有一个预先的签证,并且美国公民在抵达时要打指纹和拍照--这与美国对巴西人和其他外国人的要求相匹配。
签发机构,通常是该国外交部的一个分支机构或部门(如美国国务院),通常是领事事务官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适当的文件。这可能包括证明申请人有能力在东道国养活自己(住宿、食物),证明在其家中接待申请人的人确实存在并有足够的空间接待申请人,证明申请人已经获得健康和疏散保险,等等。有些国家要求提供健康状况证明,特别是长期签证;有些国家拒绝向患有某些疾病的人发放此类签证,如艾滋病。具体条件取决于国家和签证的类别。要求长期居民进行HIV检测的国家的突出例子是俄罗斯[4]和乌兹别克斯坦。[5] 然而,在乌兹别克斯坦,有时没有严格执行HIV检测要求。[6]
如果签证是临时逗留,发达国家经常要求提供返回本国的有力证据,特别是如果申请人来自发展中国家,出于移民方面的考虑。
签发机构还可能要求申请人证明他们没有犯罪记录,或证明他们没有参与某些活动(如卖淫或贩毒)。如果旅行者的护照上有公民身份的证明,或前往一个不被该国承认的国家,一些国家将拒绝发放签证。例如,沙特阿拉伯将不向以色列国民或有证据表明曾访问过以色列的人发放签证。
签证类型
常见的签证类型有。
- 过境签证,通常有效期为3天或更短,用于通过该国前往第三目的地。
- 旅游签证,用于有限的休闲旅行,不允许进行商业活动。有些国家不签发旅游签证。沙特阿拉伯在2004年才引入旅游签证,尽管它确实(现在仍然)为朝圣者发放朝圣签证。
- 商务签证,用于在该国从事商业活动。这些签证通常不包括长期就业,因为这需要工作签证。
- 临时工人签证,用于在东道国批准就业。这些签证通常更难获得,但比商务签证的有效期更长。这方面的例子有美国的H-1B和L-1签证。
- 落地签证,是指在进入该国之前立即获得的签证,如在机场或边境管制站。这有别于完全不需要签证的情况,因为游客在试图通过移民局之前仍然必须获得签证。抵达时的签证通常只不过是一种抵达税,尽管游客即使有签证也可能被拒绝入境。
- 配偶签证,授予特定国家的居民或公民的配偶,以使这对夫妇能够在该国定居。例子包括英国的欧洲经济区家庭许可。
不太常见的签证包括。
- 学生签证,允许其持有人在签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然而,在阿尔及利亚学习的学生获得的是旅游签证。[7]
- 工作假期签证,适用于在提供工作假期计划的国家之间旅行的个人,允许年轻人在旅行期间从事临时工作。至少有十个欧洲国家允许非欧盟学生工作。
[8]
- 外交签证(有时是官方签证),赋予其持有人外交地位,通常只提供给外交护照的持有人。
- 颁发给没有资格获得外交地位但值得快速、礼貌对待的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代表的礼节性签证。礼节性签证通常不授予特权或豁免权。
- 记者签证,一些国家要求从事该职业的人在为其各自的新闻机构旅行时必须持有记者签证。坚持这一要求的国家包括古巴、伊朗、朝鲜、沙特阿拉伯、美国(I-visa)和津巴布韦。
- 未婚妻签证,在打算结婚之前,基于与目的地国家公民的关系得到证实而授予有限的期限。例如,一个希望与美国男子结婚的德国妇女将获得未婚妻签证(也被称为K-1签证),以允许她进入美国。
- 移民签证,颁发给那些打算移民到签发国的人。它们通常是为一次旅行签发的,因为根据不同的国家,持有者以后会被签发永久居民身份证,允许旅行者无限次进入签发国。(例如,美国的永久居民卡)...
进入和持续期间
签证也可以是单次入境的,这意味着一旦持有人离开该国,签证就会被取消;也可以是两次入境的,或多次入境的,允许用同一签证多次进入该国的。各国也可能颁发再入境许可,允许暂时离开该国而不使签证失效。即使是商务签证,如果没有额外的工作许可,通常也不允许持有人在东道国工作。
签证一旦签发,通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
签证的有效期并不等同于在签发国的授权逗留期。签证有效期通常表示外国人可以申请进入该国的时间。例如,如果签证是1月1日签发的,3月30日到期,而在一个国家的典型授权逗留期是90天,那么90天的授权逗留期从旅客到达该国的那一天开始,必须在1月1日和3月30日之间。因此,该旅客可以在签发国停留到6月1日。
一旦进入该国,如果移民当局选择延长签证有效期或授权逗留时间,通常可以收费延长。逗留时间超过移民官员给予的授权逗留期限,即使签证有效期未过,也被视为非法移民(即多次入境签证),是一种 "不符合身份 "的形式,违法者可能被罚款、起诉、驱逐出境,甚至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入境。
在没有有效签证或签证豁免的情况下进入一个国家,可能会导致被逮捕和从该国驱逐(驱逐出境或排除在外)。做未经入境身份授权的事情(例如,在拥有非工人旅游身份的情况下工作),可能会导致个人被视为可被驱逐,用普通话说就是非法外国人。这种违反行为不是违反签证,尽管这句话经常被误用,而是违反身份,因此被称为 "无身份"。
即使拥有签证也不能保证某人可以进入大多数国家。过境当局作出允许入境的最终决定,甚至可以在边境上取消签证,如果外国人不能令他们满意地证明他们将遵守签证授予他们的地位。
各国的签证和移民法可能非常不同。因此,建议外国人向移民律师查询他们希望进入的国家的签证和移民法律,以及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
签证延期
许多国家有一个机制,允许签证持有人申请在该国停留更长时间。例如,在丹麦,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抵达该国后向丹麦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在英国,可以向边境和移民局提出申请。在某些情况下,签证持有人不可能这样做,要么是因为该国没有延长签证的机制,要么很可能是因为签证持有人使用的是短期居留签证,在一个国家生活。在这种情况下,签证持有人通常会进行所谓的 "逃签";短期离开该国,以便在回国前申请新的签证,或者在再次入境时可以获得新的居留许可。
签证运行实例
拒签
签证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被拒签,包括(但不限于)如果申请人。
- 在他或她的申请中犯有欺诈或虚假陈述。
- 不能证明与他们目前的居住国有密切的联系。
- 打算在她/他将要访问的国家永久居住或工作。
- 没有合法的旅行理由。
- 在国内没有明确的方式拥有足够的资源来照顾自己。
- 在目的地国家没有住宿。
- 没有安排他或她的交通。
- 没有在目的地和逗留期间有效的健康/旅行保险。
- 有犯罪记录或有犯罪指控未结案。
- 没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 是在短时间内申请的。
- 被认为是一种安全风险。
- 以前的签证申请被拒。
- 是一个与东道国关系不佳或不存在的国家的公民。
- 患有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
- 以前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
- 以前从未进行过任何国外旅行。
- 曾经旅行过,但为其他不在目的地国家附近的国家办理了签证。
- 对语言没有足够的掌握。
- 除了观光之外,没有其他特别的目的,已经计划了一个假期。
签证豁免计划
持有有效签证是进入许多国家的条件,但也存在各种豁免计划。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普通护照持有者需要签证,外交护照持有者也可以获得免签证入境(见:护照)。
一些国家有互惠协议,在某些条件下不需要签证,例如,当访问是为了旅游和相对较短的时间。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美国的免签证计划。这种互惠协议可能源于在国际组织中的共同成员身份或共同的遗产。
- 西非经共体成员国的所有公民,不包括那些被法律定义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都可以在任何成员国入境和停留而无需签证,最长期限为90天。唯一的要求是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和国际疫苗接种证书。
- 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国民在进入任何一个成员国时都不需要签证。
- 英联邦的一些国家对其他英联邦国家的公民不要求旅游签证。
-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的大多数国家都不要求其他东盟国家的公民获得旅游签证。
- 亚美尼亚[9]和乌兹别克斯坦[10]允许独联体成员国的公民(土库曼斯坦除外)作为游客免签证入境。
其他国家也可能单方面给予某些国家的国民免签证入境,以促进旅游业。
国家之间的免签证旅行也发生在所有不需要护照的情况下。(关于免护照旅行的例子,见无护照国际旅行)。
常见签证
通常情况下,签证仅对进入签发签证的国家有效。然而,作为区域组织成员或区域协定缔约方的国家可能会签发对进入该组织或协定的部分或全部成员国有效的签证。
- 申根签证可能是最著名的共同签证的例子。这种签证起源于1985年欧洲国家之间的《申根协定》,该协定允许对人员的临时入境(包括签证)采取共同政策。该签证允许游客或访客进入该协议所涵盖的地区(称为 "申根地区 "或 "申根国")。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作为游客访问欧洲,并且需要签证进入申根地区,只需从任何一个申根国家的大使馆/领事馆获得普通申根签证。此后,他们可以作为游客或因公访问任何或所有申根国家而不受阻碍。他们不需要为他们想要访问的所有申根国家单独办理签证。
- 加共体签证于2006年底推出,允许游客在10个加共体成员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多米尼加、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之间旅行。这10个成员国同意形成一个 "单一国内空间",旅客只需在护照上盖章,并在第一个港口和入境国提交完整的、标准化的入境和出境表格。加共体签证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国民,但加共体成员国(海地除外)和准成员国、加拿大、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南非、英国、美国以及这些国家的海外国家、领土或部门除外。加共体签证可以从巴巴多斯、牙买加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大使馆/领事馆获得,在没有加共体代表的国家,可以从联合王国的大使馆/领事馆获得申请表格。共同签证只适用于板球世界杯期间,已于2007年5月15日停止使用。然而,目前正在讨论在未来建立一个修订的加共体永久签证。
- 中美洲单一签证(Visa Única Centroamericana)是由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之间的CA-4协议实施。所有其他国家的公民都需要该签证,从而消除了为每个国家单独办理入境签证的需要。持 "B "类签证进入该地区的人可以通过任何入境口岸进入该地区。持 "C "类签证(事先与外交部协商签发)进入的人员必须通过签发签证国家的入境口岸进入。一旦一个人被允许进入,他们可以前往任何其他国家,并被允许在原入境口岸的授权日期前停留。
- 东非共同体(EAC)一体化计划下的相关部门当局已经开始批准东非单一旅游签证。该签证将对东非共同体的所有三个伙伴国(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有效。根据该签证提案,任何新的东非单一签证都可以由任何伙伴国的大使馆签发。该签证提案是在各伙伴国的旅游局发出呼吁后提出的,目的是为了加速推广该地区作为单一旅游目的地,EAC秘书处希望在11月的伦敦世界旅游博览会(或世界旅游市场)之前批准该提案。当东非部长理事会批准后,游客可以申请一个国家的入境签证,然后作为一个单一的入境要求举措适用于所有区域成员国。
- 自1998年南共体成员国签署《旅游发展议定书》以来,南共体UNIVISA(或Univisa)一直在发展。该议定书概述了Univisa的目标,以便使国际和区域游客的入境和旅行尽可能顺利地进行。它预计在2002年年底前开始运作。它的引入被推迟了,并宣布了一个新的实施日期,即2006年底。然而,SADC现在的目标是在2008年,即2010年南非世界杯之前,将统一签证系统落实到位。统一签证最初只打算提供给来自选定的 "来源市场 "的游客,如澳大利亚、比荷卢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葡萄牙、西班牙、英国和美国。现在预计,当Univisa实施时,它将适用于非SADC的国际(长途)游客在该区域内旅行,它将鼓励该区域内的多目的地旅行。此外,预计univisa将通过降低公园内邻国之间的边界来释放跨界公园的旅游潜力。该签证预计将对所有拥有跨界公园的国家(博茨瓦纳、莱索托、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和其他一些SADC国家(安哥拉和斯威士兰)有效。
问题和答案
问:什么是签证?答:签证是一个国家颁发的允许某人前往该国的许可证。
问:"签证 "一词的由来是什么?
答:"签证 "一词来源于拉丁语 "carta visa",意思是 "被看到的文件"。
问:大使馆会在护照上加盖什么有关签证的印章?
答:大使馆在护照上加盖的签证章是一份注明访问种类和停留期限的文件。
问:是否所有国家都要求外国游客同时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
答: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外国游客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但也有例外。
问:什么是出境签证?
答:出境签证是某些国家(如前苏联的某些国家)要求其公民(有时也包括外国游客)获得的出境许可。
问:2004 年以前,俄罗斯对外国留学生的签证政策是什么?
答:2004 年之前,在俄罗斯的外国学生在被大学录取后只获得入境签证,回国时必须获得出境签证。
问:自 2004 年以来,在俄外国留学生的签证政策是否有变化?
答:是的,自 2004 年以来,在俄外国留学生的签证政策发生了变化。现在向外国留学生签发的是多次入境(和出境)签证,而非仅签发一次入境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