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原则》,正式名称为《关于在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方面适用国际人权法的日惹原则》,是一份关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的尊严和权利的国际人权法的倡导性文件。该文件是国际法学家委员会于2006年11月6日至9日在印度尼西亚日惹举行的一次国际会议后通过的。前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滨逊是签署该原则的29人之一。欧洲委员会在一份题为"人权与性别认同"的文件中推崇这些原则。这些原则还被翻译成联合国的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这些原则还被翻译成其他语文。
《原则》还报告说,有些难民因性取向或性别认同而遭受迫害,甚至名誉杀人。
为了根据《维也纳宣言》和这些原则实现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方面的人权,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九届会议编写了一份文件。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也使用这些原则来处理囚犯的人道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