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豁免权是一项涵盖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工作的人的特殊法律。这些人被称为外交官。外交豁免权意味着,尽管他们作为访问者在 "东道国 "生活和工作,但他们不受该国法律的约束。他们只受其本国法律的约束。
外交官在工作中可以不受所在国警察和政府的干扰。外交豁免权意味着外交官可以保守自己国家政府的秘密,而东道国政府无法发现这些秘密。
东道国的警察不能逮捕外交官,也不能搜查外交官的房子或办公室。没有外交官政府的允许,他们甚至不能给外交官的汽车开出停车罚单。
名誉领事只作为外交官兼职工作,所以只有在作为外交官工作时才有外交豁免权。警察可以搜查他们的办公室,但不能搜查他们保存外交工作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