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调查(或调查法庭)是由政府机构下令进行的官方审查

它在许多普通法国家使用,如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加拿大。这个想法也在许多其他国家使用,也许不是用同样的标题。这是一种民主的表达,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和团体应该能够直接听到他们的声音。所涉及的问题可能是地方性的,或者是对某一特定群体的特殊问题。

公开调查与皇家委员会不同。公开调查接受证据,公开进行听证,并处理具体事件。有兴趣的公众和组织可以提出口头或书面意见,并听取其他各方提供的口头证据。

关于公共调查的效果的研究表明,它们可能对改变人们的想法没有什么作用。然而,公共调查中出现一些争议是正常的。这正是这项工作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