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种族划线是一个起源于美国的术语。通常的情况是警察因怀疑公民可能犯了罪而对其进行拦截和搜查。它具有争议性,因为被拦截和搜查的通常是黑人公民。在其他国家(例如中东),宗教和文化差异可能是警察定性的基础。
在美国,以貌取人的做法已经在法庭上受到多次考验。特里诉俄亥俄州案是1968年美国对种族貌相做法的第一个挑战。这个案件是关于被认为是偷窃的非洲裔美国人。警察逮捕了这三个人,对他们进行了搜查,并在三个人中的两个人身上发现了一把枪。其中一名被搜查的男子被定罪并被判处监禁。该判决受到质疑,理由是逮捕行为违反了第四修正案的搜查和扣押条款。在一项8比1的裁决中,最高法院决定,根据第四修正案,警察的行为是合理的,并且有合理的怀疑。本案的裁决允许警察在识别可疑或非法活动方面拥有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