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赔款是指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战败后被迫支付和转让的财产和设备。
凡尔赛条约》第231条("战争罪 "条款)宣布德国及其盟国对盟国在战争期间的所有 "损失和损害 "负责,并为赔偿奠定了基础。
1921年1月,盟国赔偿委员会决定将应支付的总金额定为1320亿金马克,约66亿英镑或330亿美元(截至2005年约为3 936亿美元)。许多经济学家认为这个数字太高了。当年晚些时候,这个数额被减少到1320亿马克,对大多数德国观察家来说,这似乎还是太多,因为数额本身和条件都是如此。
德国在希特勒的纳粹党于1933年上台后停止支付赔款,当时已经支付了约八分之一的赔款。最后一次支付是在德国统一后整整20年的那一天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