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色情制品是一种展示儿童的色情制品,在许多国家是违法的。儿童色情制品最常见的做法是对穿着比平常少的衣服、不穿衣服或发生性行为的儿童进行拍照或录像,更少见的是进行录音。儿童色情制品有时也被称为"儿童性虐待图像",因为它是正在遭受性虐待的儿童的图像(图片)。儿童色情制品也可以是由电脑绘制、书写或创作的。在这种情况下,它被称为"模拟儿童色情制品"或"虚拟儿童色情制品":色情制品中的儿童是模拟或虚拟的,这意味着儿童不是真实的。
儿童色情制品可以通过架设摄像机或其他记录设备和猥亵儿童来制作。猥亵儿童是指成人触摸儿童的生殖器部位(两腿之间),或让儿童触摸成人的生殖器部位。成人未经儿童同意(许可)而触摸儿童身体的任何部位,有时也被称为猥亵。猥亵对儿童的伤害非常大,会给他们造成多年或终生的创伤。成年人将猥亵事件录制成儿童色情制品,也会对儿童造成伤害。除了猥亵本身的伤害之外,录制的这种伤害也是额外的。知道猥亵行为被记录下来,会减缓儿童从虐待中康复的速度。拥有录音的成年人可以将录音出售,或威胁与其他成年人分享,以吓唬录音中的儿童,使他们服从成年人。
互联网是人们分享儿童色情制品的常见场所。当警察在互联网上发现儿童色情制品时,他们很难追踪到猥亵者和其他看过录像的人。在2016年到2018年之间,很多国家的儿童色情法律更加相似,这让不同国家的警察更容易合作。特别是,新的儿童色情法律中的"儿童"一词被用作18岁以下合法未成年人的同义词。这可能会让人感到困惑,因为"儿童"通常指的是尚未进入青春期的人。然而,在2007年,美国就已经有法律禁止18岁以下模特的色情制品,而当时因拥有儿童色情制品而被捕的大多数人的图像都是尚未开始进入青春期的儿童。
一个人看儿童色情制品有几种可能的原因。最常见的是,观看者是恋童癖、恋童癖或恋童癖者,他们认为未成年人在性方面很有吸引力,并利用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的色情制品来诱发性欲。观看者可能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或者,计划实施法定强奸的人可能计划向未成年人展示色情制品,作为一种诱导形式,使未成年人相信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