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政府是一些民主政府的原则。它不等同于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负责任的政府是指在一定程度上对议会负责的政府。此外,还有一个基本概念是两院制。舉例而言,在英國,由於上議院(上議院)並非完全由民選產生,因此問責性傾向於下議院(下議院)。因此,投票给奉行议会主权理论的政府的人有更好的代表性。

在一个采用责任制政府的国家的政府中,政府行政部门的领导人(称为内阁)也是立法机构的成员。而且,内阁必须得到立法机关多数人的支持才能继续执政。如果失去立法机关的支持,就会举行选举或由不同的政党组成新的内阁。

采用责任制政府的国家通常实行议会制政府。实行责任制政府的国家有联合王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在没有责任制政府的国家,内阁和立法机构分别由选举产生。这种制度比责任制政府的制度有更多的分权没有责任制政府的国家有美国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