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法是一种演绎法。它是一种逻辑论证,其中一个命题结论)是由两个或多个其他命题(前提)推断出来的。这个概念是亚里士多德的发明。

在《先验分析》中,亚里士多德将逻辑学定义为 "一种论述,在这种论述中,某些事物被假定,由于这些事物是如此,所以必然会产生与假定事物不同的结果"。(24b18-20)

每个命题中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动词 "是"。一个绝对论证就像一台由三部分组成的小机器: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这些部分中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命题,从前两部分开始,第三部分的 "真值 "就被决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