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ld working in a mine, early 19th century England. Laws on child labour, the Factory Acts, were passed in Britain in the 19th century. Children younger than nine were not allowed to work, those aged 9–16 could work 16 hours per day: Cotton Mills Act. In 1856, the law permitted child labour past age 9, for 60 hours per week, night or day. In 1901, the child labour age was raised to 12.[3][4]](https://www.alegsaonline.com/image/Coaltub.png)
童工是指儿童被迫像成人一样工作,并参与经济活动。根据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的规定,这一术语适用于13岁以下的人,如果从事危险工作,则为17岁。只有约四分之一的劳工组织成员批准了有关公约,但年龄限制被普遍接受。
当孩子们像成年人一样工作时,这将剥夺他们的童年。很多时候,他们也不能上正规学校。这种工作在精神上、身体上、社会上或道德上都是危险和有害的。
童工与儿童所做的临时性工作有根本的不同,如看守其他儿童,或在这里和那里帮忙。在大多数国家,童工是被禁止的。在一些地方,未成年的男孩和女孩在茶摊、餐馆、旅馆和其他小商店工作。有些人在砖厂等大型工厂工作。出现童工的主要原因是贫穷。
未成年人可以做的工作有两种。
- 他们所做的一些工作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这只是轻巧的,或容易做的。孩子们也可以在他们很好地融入家庭的情况下做这些工作。这种工作可以在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进行。
- 另一种工作是很难做的,或者是很耗费体力的。这种工作可能是危险的,儿童可能需要长时间工作,并穿着羞辱性的衣服。
一般来说,第二种工作通常被称为童工。据估计,多达3.5亿儿童受到童工的影响。其中有800万儿童受到最恶劣形式的童工的影响:他们是儿童兵,他们被迫从事儿童卖淫,他们被用来从事儿童色情活动,他们是儿童奴隶、债役或受到人口贩运的影响。
这种情况往往通过大众媒体的丑闻而为人所知。在这种情况下,童工往往被视为奴隶,在第三世界国家的血汗工厂工作,生产纺织品,或被视为南美的街头儿童。但现实情况却不同。这种商店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在美国或意大利等国家也存在。涉及童工的事实往往被掩盖。四分之三以上的工作是在农业部门完成的,或者是在家庭中完成的活动。如果说有童工,也只是少数。这种形式的儿童工作在工业化和全球化之前也存在,但这两种现象使其更加明显。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