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是协议的电子记录。

长期以来,合同一直被用来表明双方就某事达成一致。通常情况下,这些当事人会写一份文件,由他们双方签字,以表明这一协议。在互联网时代,许多文件都是以数字形式传输的,但仍然需要显示协议。这就是电子签名的作用

选民签名的概念本身并不新鲜。普通法管辖区早在19世纪中叶就承认电报签名,1980年代以来承认传真签名。

电子签名有不同的形式。所有形式都可以表明某人同意某事。有些形式还可以保护同意的人的数据不被轻易改变,或者它们可以合法地识别同意的人。为了做到这一点,使用了公钥密码学的思想:数字签名证书和哈希码。电子签名通常包括一个时间戳,以显示签名的时间。与密码学一样,电子签名可用于任何类型的数据,并不要求所签名的数据有特定的格式。

尽管经常使用密码学,但电子签名一词具有法律意义。这与密码学中使用的技术术语数字签名不同。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条例,使一些电子签名在许多方面等同于手写签名。

电子签名的方式有多种。许多国家都有关于这种签名必须是什么样子的标准。这类条例的例子有欧洲联盟的eIDAS、美国的NIST-DSS或瑞士的ZertES。